央廣網鄭州5月21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4月9日,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成功學院大二女生李翠因腎癌去世。病逝前,她決定捐獻自己的眼角膜和遺體,用於醫學研究。兩名因眼疾失明的患者,隨後進行了角膜移植手術。李翠那雙愛笑的明亮眼睛,繼續為這個世界帶來光明。
  可隨後,李翠的遺體捐獻卻遇到了問題,李翠的堂哥李釗告訴記者,一個多月過去了,自願捐獻的遺體至今沒找到合適的接受單位。
  李釗: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家機構 沒有任何一個組織,接受我妹的遺體。
  李釗說,李翠生前就曾經與河南省紅十字會進行過聯繫,可是就在要進行遺體捐獻的時候,李翠的家人與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在遺體進行醫學研究之後的處置問題上產生了分歧。
  李釗:他們做完實驗之後會火化,火化完之後,如果願意領取骨灰,家人就領走,不願意領,就交給火葬場,統一掩埋。
  李釗表示,紅十字會這樣的處理辦法讓全家人都沒有辦法接受,他覺得,這是對逝者的不尊重,應該由單獨的墓穴來安放捐獻者的遺體。
  李釗:我們沒有任何要求,不要求一絲回報,只是希望我妹在為科學事業,在為咱們國家的醫療事業做出一絲貢獻之後,兩年之後,能夠有一個安置她的地方,只希望有一個能夠存放她骨灰的地方,能夠讓後來人,讓我們的家屬和她的親人,朋友,同學能夠每年祭奠她的地方,而他給我們的回應是我們接受不了的。
  河南臺記者聯繫了河南省紅十字會自願捐獻遺體接受中心,這個中心設立在鄭州大學,負責人張玉安說,對於李翠捐獻遺體的事情,他們在跟家屬進行溝通,但是家屬提出的單獨墓地,確實很難實現。
  張玉安:這個操作起來,目前有困難。兩個方面,第一,這個墓地需要民政部門,或者政府部門有這一快地,另外一個,將來會不會有一些後續反應,前面我們接受的遺體200多具,將來人家也提出來了給我們固定的墓地,這個事怎麼處理?
  張玉安告訴記者說,現在河南省紅十字會對於遺體捐獻者的骨灰安放有相應的規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家人憑吊的要求。
  張玉安:在鄭州南郊有一個福壽園,把近年來凡是遺體捐獻,器官捐獻的人刻碑留念,作為紀念,憑吊的地方。我們人體館現在還保留了不少的骨灰盒,家屬就臨時放在這,我們正在裝修,裝修完了之後也有一個紀念堂,家屬可以定期來著弔唁。
  是否有相關遺體捐獻的法律法規呢?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遺體捐獻條例》出台,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遺體捐獻的法規。2003年,深圳市通過了《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並正式實施;青島和蘇州先後在公墓選址為遺體捐獻、器官捐獻者建造了紀念林。這不,已經有了先例,怎麼推廣,就看當地了。  (原標題:大學生決定捐獻遺體 去世一個多月卻沒有單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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